「學長學姊-跨越法律人的單行道 陳雅貞律師經驗談」
學長學姊-跨越法律人的單行道 陳雅貞律師經驗談
現今社會中,有許多領有正式執照的專業律師,但是擁有這張執照,並不代表就擁有工作,僅能是一張專業證明而已。取得證照後,有些人會去律師事務所執業,有些人則會選擇自行創業。而自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博士班畢業的陳雅貞律師,便是選擇自行創業開立律師事務所。
本次透過亞太所的邀請,讓陳雅貞學姊返校分享,透過她從法律本科生到開立律師事務所的經歷,了解她是如何克服難關並保有自身的熱忱,讓自己愈挫愈勇。
「律師是一件很具有挑戰性的工作,因為在工作中,你會遇到各式各樣的人,了解並深入體會到各種不同層面。因此,每天都要準備好新的心情和思緒來迎接每一次的相遇。」陳雅貞如此說道。
◎發現現實與想像的不同 最終選擇自行開業事務所
許多本科系的學生在讀書時就已經在準備專業執照的考試,也都認為自己畢業後應該走在法律的路上,陳雅貞也是如此。在就讀亞太所博士班前,她已嘗試過許多相關領域的工作,例如:擔任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務、高雄地方法院的法官助理以及人本教育基金會的法務秘書等。這些職務是只須法律系畢業,即可擔任的職務,無須有其他工作經歷或執照。
但在陳雅貞開始從事這許多法務相關工作後,發現不管是私人公司法務或公務人員的法官助理,都和自己在讀書時想像的完全不同。因此,她建議學弟妹,在畢業之初尚不確定未來想做什麼的情況下,多嘗試相關領域的不同工作,會發現更多適合自己的道路。在多項嘗試後,她選擇擔任律師,然而為什麼不是選擇進入公司或事務所,而是選擇自行開業呢?
陳雅貞笑著說,現在律師越來越多,許多人對知名的公司或事務所趨之若鶩,然而她則不這麼想。她表示,在他人開設的公司工作,只能被動地獲得分配的案子,受限於他人是她心裡不能接受的,畢竟立場和想法不同,有些案子接受了會讓自己面臨良心的糾結與斥責,卻無法向公司反抗的類似例子很多。
因此,她決定自行去開立一間律師事務所。雖然會面臨很多問題,像是合夥人、資金等,甚至尚未闖出名號前案子可能都屈指可數,但是能依照自己的興趣,不用昧著良心去為了不贊同的人上法庭。
◎法律人應有的條件 保有初心最重要
一個合格的法律人是什麼樣子呢?在陳雅貞的眼中,法律人需要具備六項技能:表達能力、保持熱忱、抗壓力、邏輯推理、分析歸納能力、資料檢索能力及解決問題的能力。她認為,法律人就是要為人民服務,或是為自己的機關服務,解答相關法律事務,且要口齒要清晰並能冷靜的表達自己的意思,如此才能順利、準確的幫助到當事人。
然而,這些能力往往也是慢慢累積而來的,因為很多事情不見得會是自己想像的那樣順利。陳雅貞分享一件令她印象最深刻的案子,她說在訴訟過程裡,她已仔細確認過許多物證可以證明當事人是無辜的,她認為贏得這場官司勝算非常大,但是人算不如天算,她輸了這場官司。法官仍認為不足以證明與當事人無關,一錘定音下,敗訴成了定局。判決結果讓她感到相當挫折,甚至動念想離開法律界。但是她並沒有放棄,在短暫的低潮與適當的舒壓後,繼續保有對工作的熱忱和信心,為下一個相信她的委託人努力。
「保持對工作的熱忱」與「抗壓力」是一路支撐自己的理由,況且再怎麼仔細也仍有判斷失誤的時候。她覺得不需要對自己過於苛刻自責,只要冷靜下來,審視自己的失誤和不足,更加努力修正並充實自己,以減少未來的失誤,這就是法律人該具備的精神。
◎基礎打穩 讓自己真正的幫助到人
透過陳雅貞的分享,她說明自己如何面對不斷襲來的難題,遂逐漸開始同理到其實每一項工作都有自己的難處。她表示,「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狀元」,只要你還喜歡你選擇的工作,努力朝著自己的方向前進,不論結局好壞,多提醒自己「勝不驕敗不餒」,每一次的經驗都會是成長的基石。
最後,陳雅貞學姐想對每個就讀法律相關系所的學弟妹說:「基本的法律知識要一定要搞清楚,因為那是我們幫助別人時最有利的工具。所謂『工欲善其事,欲先利其器』,如果連工具都生鏽了,那我們就不是在幫助別人,而是在幫倒忙了。法律的路其實很寬廣,律師是一個很棒的選擇,但是仍然有其他不同的選擇,希望各位在畢業之後,配合著專長或是興趣,能夠找到自己所愛的道路,向前邁進!」
【KTP U-News記者/中山大學 尤信發 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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