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司法機關-地方法院」
產業一把抓—司法機關-地方法院
◎法院業務與使命
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長 林妙妙:「法院最主要的工作是在審判,主要是民事跟刑事。從民事裡面又可區分出家事,在刑事裡面有可以區分出少年,少年的部分在高雄地區今年成立了全國第一個專業法院,它是少年及家事法院。整個民事的案子確定之後,對人民的私權關係做出了一個確定的判決之後,接下來就有一個財產的執行問題,或是交付子女,財產以外的執行問題,法院會有一個民事執行處的存在,是在做民事判決最後的執行,實現人民請求的單位。刑事的部分最終要回到檢察官那邊做一個矯正的動作,比如說刑事最主要是從地檢署檢察官偵辦,偵查起訴之後,經過法院的審理判決後,案子定讞之後,我們還是要回歸到地檢署做一個矯正行為的執行。」
◎人員配置與執掌
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長 林妙妙:「最主要的成員一定是要有法官,從事審判的工作,其他所有的相關人員,所謂行政要去支援審判這塊,行政人員這塊需要各界的人才,一般機關最基本的是人事、會計、統計、政風、資訊等這些都是基本的架構,法院與一般機關不一樣的行政人員有很大宗的人員是書記官,書記官有分記錄的書記官,就是陪同法官到法庭上開庭做記錄,現在記錄的部分已經不像早期是用鋼筆,要在法庭上現場很快速地把當事人的陳述記載下來,現在都改用電腦輸入,是在當庭現場做案件內容鍵入的部分,所以打字對書記官來說已經是必須具備的能力。另外還是有一部份分配到行政單位,這些行政單位都是在輔助我們審判的進行。比較特殊的是像公證處,這只有法院有,雖然近幾年有開放民間公證人,但法院公證處由來已久已經取得人民的信任,公證處最主要在做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的公證,另外就是文書的認證。」
◎晉用資訊與管道
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長 林妙妙:「晉用的來源都是透過司法特考,除了法官和司法事務官的部分是法律人才,就應該是法律系的,一般像是書記官的來源,就是只要高中職以上的學歷都可以來報考,還有法警、執達員、錄事、庭務員等這類的行政人員都是透過司法特考來晉用。另一個比較專業的部分就是少年法院,少年法院的部分,現在在其他法院還是在法院裡面有一個叫少年法庭,因為目前國內只有一家少年及家事法院的成立,所以特別提到少年法院的部分,他們裡面有個組織是少年調查官和少年保護官,還有一個是家事調查官,家事調查官的部分可望在明年的司法特考會有這一項,今年已經有少年調查官跟少年保護官的招考,這一樣要相關學歷的背景,另外有個比較特殊的跟各位提一下,法官跟司法事務官有部分並不是法律系的,但有一個相關的條件,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,擔任書記官有三年以上實務記錄經驗的話就可取得報考司法官、律師、司法事務官的資格。空中大學還有法律系的在職班也一樣取得這樣的資格,就是法律專業背景的資格,一樣可以報考司法官、律師、司法事務官。」
◎勉勵與期許
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長 林妙妙:「鼓勵有心想進入司法屆服務的,以我不是學法律的過來人角色提供大家一個經驗,我們不是考上公職滿足現狀就可以,我想充實相關知識是非常重要的,這部分司法院也感受到這部份,所以我們也有司法人員研習所的成立,每一年都有豐富的課程,在職場上會遇到的民事、刑事執行輔導,相關的業務我們司法院的研習所都會有相關的課程安排,也鼓勵同仁盡量去參加,這是我們在職場上的進修,法律的修改我們也要跟著步調去改變作法,唯一的辦法就是充實自己才能跟上司法改革的腳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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