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作為一名市政警官,我的職責是找到違規者並告訴他們:一部今年10月生效的新法規禁止人們在羅馬的名勝古蹟附近進食。對違規者可處以25至500歐元不等的罰款,但我心腸軟,所以從未開出50歐元以上的罰單。" (閱讀全文)